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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苹果红了,果农笑了。 本报记者 万旭 摄

  本报讯(记者 李桀 通讯员 余露露) 2月28日,记者从嵩明县财政局了解到,2022年,嵩明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2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400元。

  去年,嵩明县持续完善财源建设和收入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夯实税基,挖税收、堵漏洞、促增收,加大各类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及时清收支出进度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资金,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22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52万元,完成预算调整的106.7%,超预算调整数2552万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7.01亿元,用于民生实事、债务化解和重点项目建设。

  嵩明县财政局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财政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规范国库运行和资产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全年“三保”支出130944万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8%。2022年,嵩明县财政“三保”风险防范工作在昆明市各县区排名第一名。

  在民生保障方面,嵩明县2022年全年教育支出608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6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805万元;拨付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专项资金754万元;兑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0239万元,惠及28万余人次;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20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400元。

  在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提升方面,2022年,嵩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资金4258万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35万元。投入4698万元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投入2425万元保障路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915万元推进平安嵩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投入3328万元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投入1827万元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惠民工程实施,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862万元支持节能环保,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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