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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出台《2023年拼经济促发展十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 李桀) 近日,嵩明县出台《2023年拼经济促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云南省、昆明市部署要求,动员一切力量拼经济、补齐一切短板促跨越,全力恢复经济发展活力,提振发展信心,推动嵩明县经济回稳向好。

  据介绍,嵩明将对首次入规后且在库存续期满1年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对首次升规纳统的商贸业和商贸类服务业市场主体,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对工贸分离、产销分离并成功入库的企业可将奖励标准提高至最高20万元。对资质以上建筑业新纳统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对首次升规纳统的住宿业(含2022年)、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首次取得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市场主体,给予10至50万元奖补。

  嵩明县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措施》规定,2023年新建投产入规制造业,嵩明将给予40万元奖补,入规当年产值达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则给予75万元、375万元、750万元奖补。规模以上工业在嵩企业首次突破产值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及以上的,或产值较上年增速明显的,均将获得一定奖补。不仅如此,在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其他服务业企业(个体)、统计联网直报建筑业企业、新引进的非用地商贸企业(含大宗商品贸易、医疗器械销售)、总部企业(含新商业模式、新服务业态、新经济平台企业)、回乡发展的嵩明籍企业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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