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问:我最近在外找了一份小时工,公司说,让我先试一两个月,看看能力行不行再决定,试用期间,工资要打折。我不太明白,这只是我的一份小时工,每周也就干几天,这种情况还要有试用期吗?但是公司说,不试怎么知道能不能胜任呢?我也有点迷糊了。
答:如您所述,那份工作可能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如若用工单位发现劳动者与岗位不匹配,可随时终止双方关系。因为根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