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国各级工会积极响应,全面推进“一函两书”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彰显工会担当作为。
江苏 2012年5月省总工会实施《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来,江苏省各级工会坚持将“一函两书”作为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抓手,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十多年来,江苏省各级工会累计发出提示函829份、意见书4.1万份、建议书1.3万份,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活动29万多场次,督促补发职工工资近10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超3亿元,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隐患方面不断提升。
陕西 2021年陕西省总工会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工会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监督组织网络,实行“以上代下”或“上浮一级”监督方式。2023年,陕西省总工会联合省法院、司法厅、人社厅制定《关于建立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确保争议“一站式”解决。2023年以来,陕西省总工会本级共开展专项排查化解21次,舆情分析16次,召开疑难事案研判会42次,下发提示函16次,参与妥善处置事件29次。
河南 2017年,新乡市总工会联合政法、发改、人社、司法、法院等部门建立推行《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见书》《劳动法律监督告知书》《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和“社会公布”的“三书一公布”制度,制度实施以来,有效解决劳动争议870余起,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640余万元。此外,新乡市总工会加强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搭建“三书一公布”工作平台,开设职工维权信访窗口。近年来,近80%的案件在调解环节得到了妥善解决。
下一步,全国各级工会将继续按照“一函两书”工作要求,持续探索职工维权新路径、提升职工维权服务新质效。 ■据中工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