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上午,全国总工会在北京召开全国工会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行动部署会。会上,厦门市湖里区总工会作为唯一的基层工会工作点代表,通过视频连线方式,介绍全区“一函两书”实践经验。
近年来,湖里区总工会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积极推行“一函两书”制度。当天,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林文和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曾焕生对湖里区推行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工作实践的做法、重点案例、取得的成效及后续工作重点进行介绍。
依托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湖里区总工会在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先后向全区用人单位发布公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6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防范作用。
同时,针对一些企业存在的劳动用工违法行为或风险隐患,湖里区总工会先后向79家企业发出定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由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送达企业,提示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消除用工隐患。
“‘一函两书’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这种善意的提醒,是企业乐于接受的一种提示形式,凸显了柔性特色,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曾焕生在连线中说道。
■据中工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