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陆程红 通讯员秦雷)记者从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从5月18日起已执行新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江分中心负责人介绍,2024年5月1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4年5月1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25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贷款人无需另外申请,贷款利率会自动下调,若贷款人不更改每月还款金额,则会自动计算为多还本金,少还利息。
据测算,以贷款金额100万元、贷款年限30年的首套房为例,如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