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银雪栋)年关将至,市民烟熏腊肉香肠、露天焚烧和烧烤等现象日益增多,为进一步整治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日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在城区烟熏腊肉香肠、露天焚烧和烧烤的通告》。
据了解,各单位还成立多个联合执法小组,依法依规查处城区及周边乡镇(街道)烟熏香肠腊肉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同时,考虑到市民熏制腊肉香肠的需要,城区内设置北门菜市场(原质监局旁)、桂溪街、西门菜市、允一砖厂、西池村国税局后、大河坝锦绣家园后门、兴隆街、竹贞路与昌隆路交叉口、中央公园城、亿联建材城共10处环保无烟腊制品集中熏制点,熏制4小时收费不超过1元/斤。
目前,联合执法小组已开通举报热线,区城市管理局:53224458、区生态环境局:53222753、区农业农村委53222112、区公安局53222412,希望广大市民遵守《通告》规定,发现、制止、投诉和举报身边烟熏腊肉香肠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