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市医院急诊室接到多名高温作业导致热射病的患者。高温天气,劳动者如何预防热射病?热射病是否算工伤?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高温作业人员
频发热射病
今年高温来势汹汹,7月4日,长三角多地结束梅雨期,并无缝对接高温、高湿天气,多地连发高温预警。
7月4日上海出梅。据本市媒体报道,上海市浦东医院急救重症科在当天陆续抢救了4名热射病患者。患者年龄在40岁至70岁,均为长时间在高温下室外工作后倒地,被发现时意识障碍、呼之不应,120送达抢救室时处于昏迷状态,四肢抽搐,全身无汗,大小便失禁,测体温≥42℃,病情均十分凶险。
无独有偶,位于松江的一家医院也在当天接诊了一例热射病患者。该患者64岁,在某市场做户外保洁工作。当天下午4点多,他突然倒地,周围的工友连忙拨打120送至医院。入院时,患者已昏迷,体温达到40.9℃,被诊断为重度中暑——热射病。
如认定为职业病
可享工伤待遇
据了解,热射病是由于暴露在高温、高湿、无风环境中导致人体体温迅速升高,超过40℃,伴有皮肤灼热、意识障碍(如神志错乱、惊厥、昏迷)等多器官系统损伤的严重临床综合征,是最严重的中暑类型,病死率介于20%至70%,老年患者可高达80%。
那么,热射病是否算工伤呢?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业性”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因此必须有资质的医院才可进行职业病诊断。这样的认定,必须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疾病后才可做出。
劳动者如果发生因高温工作或高温天气下工作而中暑的,在排除危机情况病情稳定后,还应当前往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工会多举措保障
劳动者生命健康
记者获悉,为保障高温作业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上海市总工会专门发出《关于开展“工会送清凉、防暑保安康”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的群众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落实劳动保护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同时,要督促用人单位在高温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施、防暑饮料和急救物品;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按时发放防暑降温劳防用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降低劳动强度,严防职工发生中暑事故。
遍布于上海各区域的户外职工爱心接力站等服务阵地也为户外职工准备了饮料、清凉油、冰袖等防暑降温用品,户外劳动者工作间隙可以到接力站歇歇脚、喝口水。
专业人士提醒,“在高温、高湿、没有通风的环境下长时间作业人员是中暑的高危人群,应及时补充水分及电解质,摄入含盐和矿物质的餐食和饮品,尽量避开酷暑时段作业。有些人由于怕太阳晒,会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其实这样也容易中暑。日常应保持透气、通风,身体有异常时须及时休息或就诊。”
■劳动报记者 王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