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劳动报首席记者 罗菁) 本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即日起开始受理,至2023年12月25日结束。2024年本市财政持续加大对参保居民普惠性补贴力度,人均财政补助增加超过430元。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其中,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169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95元/年、财政补助6574元/年;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169元/年,其中个人缴费765元/年、财政补助6404元/年;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4149元/年,其中个人缴费935元/年、财政补助3214元/年;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2419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95元/年、财政补助2124元/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调整为1149元/年,其中个人缴费295元/年、财政补助854元/年。
2024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其中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在参保时缴纳120元,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障部门给予资助;其余困难人员给予全额补助。
2024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至2023年12月25日17:30,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在2023年12月22日前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按时享受。
自2023年12月1日起,已组建家庭共济网且选择“共济缴费”的,医保部门将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家庭成员的参保缴费,无需个人再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缴费。需要提醒的是,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愿意以共济缴费方式为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子女)缴纳2024年居保参保费的,在确保职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可足额支付参保费的前提下,务必于2023年12月25日17:30前,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地方专区,组建家庭共济网、选择“共济缴费”使用方式,以便医保部门及时完成扣款及汇缴,避免错过截止缴费期,影响待遇享受。
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咨询参保登记与共济缴费问题,拨打税务热线12366咨询线上线下缴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