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永琴) 据悉,第十九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于1月1日启动,参加云南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16至60周岁工会会员及参加第十八期活动的人员均可参加。交费标准统一为120元,最高补助保障达100万元。对多重保障后负担超过10万元的参互职工给予最高50万元“二次补助”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工会会员新参互的,由云南省总工会给予每人20元的参互补贴,各级工会也可结合实际给予补贴。
本期互助金标准为每人120元,每人限交一份,互助金一经交纳,不再退还。集中组织参互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止,参互人员须在集中参互时间内交纳互助金。补助金额按照参互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为计算基数,分九档进行补助,补助基数起点为 3000元。参互人员在一个互助保障期限内发生多次住院的,补助基数可以累加计算。为避免“过度保障”,补助金额不能大于个人负担金额。参互人员在医保定点和认可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可在“云岭职工App”上办理补助申请,也可凭医保部门提供的住院结算单据、医院提供的住院收费收据和费用结算单在办事处、代办点申请办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