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助力“看病难”“看病贵” 2022年08月03日  吴雅琼

  本报讯  (记者 吴雅琼)7月29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8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在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方案”中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含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含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人员。以上救助对象人数为70.12万人,基本上实现了对困难群众和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大病患者的全覆盖。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在现有资助参保政策的基础上,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资助;2022年至2025年,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逐年按80%、70%、60%、50%递减的比例给予资助。